澳门金融管理局(金管局)公告显示,再次提醒居民,虚拟货币属“虚拟商品”,不属法定货币或金融工具,居民须提防“虚拟货币”或可能涉及的欺诈行为,甚或可能被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。
金管局已明确规定本澳所有银行及支付机构,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或提供任何与虚拟货币有关,包括以虚拟商品用作交易货币的金融服务。金管局并重申,任何机构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透过任何方式提供受监管的金融服务,如货币兑换、跨境资金转移或提供金融交易平台等,均违反《金融体系法律制度》的相关规定。 金管局已与司法警察局建立紧密合作机制打击非法金融活动,近年已多次透过媒体呼吁居民必须小心,注意风险。
QBD记者 | 怜舟
优质项目“融资首发绿色通道”:创业者请加微信y815051039,务必注明项目名称;或发送BP至 xueting@pencilnews.cn。
如需转载文章请联系铅笔道微信客服号铅笔道小铅笔(微信号:qianbidao2018)获取授权资质,否则我们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。
热门评论
目前还没有评论~